單位工程施工負責人應對工程的高空施工安全技術負責,并建立相應的責任制。施工前,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,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,未經(jīng)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。
深圳鋼結構公司:
1.高空施工中的設施、設備,必須在施工前進行檢查,確認其完好,方能投入使用。
2.攀登和懸空施工人員,必須經(jīng)過專業(yè)技術培訓及專業(yè)考試合格,持證上崗,并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。
3.鋼結構施工中對高空施工的安全技術設施,發(fā)現(xiàn)有缺陷和隱患時,必須及時解決;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施工。
4.鋼結構施工施工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件,應一律先進行撤除或加以固定。
5.雨天進行高空施工時,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、防寒和防凍措施。水、冰、霜、雪均應及時清除。
6.對進行高空施工的高聳建筑物,應事先設置避雷設施,遇有6級以上強風、濃霧等惡劣氣候,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空施工。暴風雪及臺風暴雨后,應對高空施工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,發(fā)現(xiàn)問題,立即修理完善。
7.鋼結構吊裝前,應進行安全防護設施的逐項檢查和驗收,驗收合格后,方可進行高空施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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